Cykalos

It's necessary to have wished for death in order to know how good it is to live.

【APH/普英】Surely Gilbert Can Sing

非国设,不悯组。

虽然很短但时隔三年我终于来交党费了!



——————

亚瑟·柯克兰就站在那里。


当我在临近收尾的怒音处睁眼看到他,我没忍住摔了无辜的麦架。亚瑟·柯克兰不可能出现在这里,如果我手边恰好有相机可以把他拍下,弗朗吉一定会举着这份黑料在校园里光裸着身子乱晃,然后我们一起陪安东尼奥去喝他愚蠢的雪莉酒,喝个一年。尊敬的学生会会长绝无可能在这里现身。他应该在座谈会上操着一口标准的BBC英腔,或者因为数学没有能拿到满绩而苦恼,最后跳下叹息桥。他是百分百的好绅士,而不是未来的无业游民。就像我一样,因为低空飞过而窃喜的人群聚集在酒吧,只不过他们应和着乐声舞蹈,而我在台上放声歌唱。


第二首歌结束,我又看了他一眼。柯克兰像根木桩一样站在令人迷乱的射灯里,直到最后的音符落下,才向吧台的姑娘要了杯传统的鸡尾酒。没有脸颊吻,那不是他的风格,毕竟我对他最初的印象是法国人开学伊始便找他搭讪,得到英式白眼和一句“法国青蛙”。弗朗吉的糗事是将我们和另一位朋友联系在一起的纽带。没有人能因为有着共同的敌人而走得更近,而当安东尼奥在学生会的最终竞选里落败,嘲笑成绩优异的英伦先生就成为我们每周聚众饮酒时的加餐。照这么来看,其实我并没有直接与他结仇,顶多是屈尊认同了一下人际交往的从众规范,只是时至如今也没有兴趣悔改。


他显然是认出了我。他当然能认出我,高脚凳略微倾向舞台一侧。皮衣、钉扣、敞开的领口,我在灯光下是那样显眼,没有人有理由不看到我,听我淋漓尽致地诠释那些歌曲的精神内核。金发的家伙叫了服务生,他的脸藏在折叠立起的菜单之后。然后有一瞬间那双祖母绿般的眼睛望向我,远远地,定了几秒。他在做口型,他想让我看他。他想必是熟悉那首歌的歌词,他跟着我手中电吉他的节奏唱了几句。


“You make me laugh.”


“Give me your autograph.”


我的咬字愈发加重,在所擅长的音域里故意喊破。相拥舞动的人群并不理会我擅作主张的改动,他们乐于重金属、哥特和死亡摇滚的鼓点与和弦,对此我笑了几声。


“He sits in the corner all alone.”


还是歌词。他的熟练程度让我感受到某种刺探自尊心的嘲讽——谁知道在麦克风前风光的主唱时不时还要瞥向脚边的提词器呢?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足以被载入史册,因为我将约定俗成的节奏换作近乎疯狂的扫弦。屋子里由于我的妄为而静默几秒,接下来伴随以一声响亮的口哨声,开启全新一轮掀翻屋顶的狂欢。


柯克兰仍旧没有起身。倒不是不为所动,那家伙躲在菜单背后的神色有所回应——他扑哧笑了。那算什么?也就在同一个瞬间,我好像终于明白为什么法国人唯独在捉弄他这件事上尤为契而不舍。当流转的灯光偶尔投射到坐在角落里的亚瑟,他被酒精所晕染的脸颊呈现出淡淡的、玫瑰般的浅红,与他叫嚷着“浑蛋”与“笨蛋”时如出一辙。而我?我必定早已与后者无缘,也毫不介意成为前者。只是——为什么?


好奇心骤然压倒了我们无聊的报复游戏。“Give me gin and tonic”,我想起这首被碾到粉碎的歌曲的原名*。聪明的柯克兰不会无缘无故地注意我。难道是因为嗓音与特立独行的风格?我们确是习惯于类似的作风。又或者,是因为我碰巧选了上世纪九十年代英伦摇滚的代表作,不幸又万幸地撞上英国人审美狙击的枪口?他跟着我唱,使我险些就信服:绝对可能。可那是英国佬。傲慢的英国佬,自以为是的英国佬,他们连自己的语言被美国人念出来都抱以鄙夷,又怎么会允许自己的歌曲被以另一种方式演绎,还是通过德国人的喉嗓?


我跳下舞台走向他。






“那首歌是你写的?”


“是啊,我写的。”


没想到英国人竟然恬不知耻地认领了。他指着自己的粗眉毛,像是夸耀酷不列颠时代的骄傲**。他的手边躺着一堆废纸,被撕成碎片的纸张,相当地张扬——美国人的邀请函。我扯开椅子在他旁边坐下:“嘿,亚瑟。”


“嘿基尔伯特。”他向我投来视线,“真没想到。”


主唱消失之后的尖叫震耳欲聋。我蹿回舞台上重新吼了几句,接着找那位姓海德薇莉的姑娘讨了满满一杯啤酒。亚瑟·柯克兰抢走了我的台词,我回到原位:“英国人的歌?”


不,因为德国人的唱法。我以为他会说,但是保守的英国人几乎是不打商量地开启了全新的话题。我们谈论起伦敦奥运会闭幕式上的泡泡眼,世界杯,英格兰队夹着尾巴逃跑的时候全场合唱的绿洲***。那些至少是我们都还熟悉些的印象。现在我敢肯定,这一切起始于我在这片陌生的土壤为他点燃了英格兰的乡愁。但谁又能想到呢,我以为亚瑟是个不折不扣的伦敦绅士,此刻则令我一怔,因为他谈论起摇滚乐时无异于曼彻斯特的流氓。


“……不,因为那个年代。”


他终于回答我。满嘴酒气落在我的手背上,短暂的、极轻的触碰。那双祖母绿般的眸子望向我,就好像刚刚在台下时那样。不加选择的歌词,宣泄而出的情感,有一瞬间我竟相信那些曲谱出自于他并不是在说谎。酒后的他像个流氓。我喜欢的流氓,我迷恋的流氓,我也是。我们之间从不需要缓和——“I fell”。


“你想念吗?”


“什么?”


“九十年代,你想念吗?”


就好像本该属于同一个灵魂一样,我能轻易从那对眼眸里读出他的思想。所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都会怀念它,给没有经历过的编织美好的幻象。英伦摇滚的浪潮,深沉而宏伟的爱与死亡,没有网络的时代里最盛大的狂欢。即便它短暂,注定要坏朽,注定要衰亡。我他妈爱死那个年代了,我怎么可能不怀念它。


“The 90s were beautiful.”****


“你也是。”






——我吻了他。






“如果基尔伯特·贝什米特能够忍耐英国人的菜式,亚瑟·柯克兰就一定能够接纳德国佬的歌喉。这都是一样的。他们都会在那之后去寻求一些能够净化自己味蕾或者耳蜗的好东西,但如果问他们是否再次愿意收下对方的邀请,答案仍旧是‘是’,并且义无反顾。”


“英国人敢写,德国人就敢唱。”





-

FIN.







注释:

*“I'm feeling supersonic, give me gin and tonic”,这首叫作Supersonic的歌是Oasis绿洲乐队的代表作,前文所有的歌词也都出自其中。

**Cool Britannia酷不列颠,九十年代英国人对自己摇滚乐风的,相当傲慢的标榜。相当碰巧的是,那时英伦摇滚的著名代表之一,Oasis乐队的Gallagher兄弟也有着一对粗粗的眉毛。

***Beady Eye泡泡眼,是Oasis解散后,原主唱Liam Gallagher带领剩下成员组建的新乐队,在2012伦敦奥运会闭幕式上献唱Wonderwall。2018世界杯英格兰1:2克罗地亚出局后,英格兰球迷全场起立,合唱Oasis乐队知名度堪比国歌的Don't Look Back In Anger。

****引述Liam Gallagher的原话。






选择摇滚乐的题材来还不悯组的欠债,原因不仅仅在于我竟然一直将汉诺威的蝎子乐队错认为英国,还搞错了整整八年。当然,也不仅仅在于我深爱英摇,却用“摇滚年代”写了独普。

就像文里所贯穿的,“The Nineties”的比喻,那是一个美丽的时代,令人追忆的,已然远去的辉煌。摇滚往往使人联想起毒品、混乱与颓唐,然而当Nirvana所掀起的Grunge浪潮横扫全球的时候,Oasis在英格兰的曼彻斯特应运而生。那群“工产阶级流氓”乐于主导潮流、享受当下,“Wanna live, I don't wanna die”——而我想阿普就是最好的诠释者:正如一部纪录片的名字,《永生不死:英伦摇滚的沉浮》,纵然那美好的时代终将逝去,我仍旧如炬火而活。

和他们的爱一样,摇滚乐本就向死而生。更何况,激起全新英摇浪潮的自由之风,与那个剧变的年代也有着极为微妙的重合。

Which means,

还有一篇国设的摇滚乐相关,近期应该会写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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